本文是学习GB-T 31289-2014 海工硅酸盐水泥.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海工硅酸盐水泥的定义、组成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
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海工硅酸盐水泥。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749—2008 水泥抗硫酸盐侵蚀试验方法
GB/T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2960 水泥组分的定量测定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GB/T 17671—1999,idt ISO
679:1989)
GB/T 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18736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GB/T 21372 硅酸盐水泥熟料
JC/T 1086 水泥氯离子扩散系数检验方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海工硅酸盐水泥 portland cement used for ocean
project
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天然石膏、矿渣粉、粉煤灰、硅灰粉磨制成的具有较强抗海水侵蚀性能的
水硬性胶凝材料,代号 P ·O ·P。
硅酸盐水泥熟料及天然石膏30%~50%,矿渣粉、粉煤灰和硅灰共计50%~70%,且硅灰含量不超
过 5 % 。
GB/T 31289—2014
硅酸盐水泥熟料3 d 抗压强度应不低于30 MPa,28d 抗压强度应不低于52.5 MPa,
其他性能符合
GB/T 21372旋窑生产的硅酸盐水泥熟料相关要求。
符合GB/T 18046 的规定。
粉煤灰烧失量应不大于5.0%,其他性能应符合GB/T 1596 中 I 级或Ⅱ级要求。
符合GB/T 5483 中 G 类、A 类或M
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其中硬石膏含量应不大于
石膏总量的50%。
符合GB/T 18736 要求。
海工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分为32.5 L、32.5 和42.5三个等级。
海工硅酸盐水泥中烧失量不大于3.50%。
海工硅酸盐水泥中三氧化硫含量不大于4.50%。
海工硅酸盐水泥中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60%。
海工硅酸盐水泥中碱含量按 Na₂O+0.658K2O
计算值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
水泥时,水泥中的碱含量应不大于0.60%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初凝时间不早于45 min,终凝时间不迟于600 min。
沸煮法安定性合格。
海工硅酸盐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低于表1数值。
表 1 海工硅酸盐水泥强度数值
GB/T 31289—2014
单位为兆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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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 | 28 d | 3 d | 28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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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工硅酸盐水泥28d 水泥氯离子扩散系数不大于1.5×10-12 m²/s。
海工硅酸盐水泥28d 抗蚀系数K。 不低于0.99。
由生产者按GB/T12960
或选择准确度更高的方法进行。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者应至少每月
对水泥组分进行校核,年平均值应符合本标准4.1的规定,单次检验值应不超过本标准规定最大限量的
2%。为保证组分测定结果的准确性,生产者应采用适当的生产程序和适宜的方法对所选方法的可靠性
进行验证,并将经验证的方法形成文件。
7.2 烧失量、三氧化硫、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
按GB/T 176进行。
按 GB/T 1346进行。
按GB/T 1345 进行。
按GB/T 17671进行。
GB/T 31289—2014
按JC/T 1086 进行。
按GB/T 749—2008 中 K 法进行。
海工硅酸盐水泥出厂前按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10×10⁴ t 及以上,不超过400 t为一编号;
10×10⁴ t 以下,不超过200 t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 GB/T12573
进行。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 25kg。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
吨数。
出厂检验项目为6.1.1、6.1.2、6.1.3和6.2.1、6.2.2、6.2.3、6.2.4、6.2.5中规定的。
型式检验为第6章全部内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一次;
— 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8.3.1
出厂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6.1.1、6.1.2、6.1.3和6.2.1、6.2.2、6.2.3、6.2.4、6.2.5要求的为合格品,
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8.3.2
型式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6章要求的为合格品,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海工硅酸盐水泥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的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混合材料和天然石膏
的品种和掺量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当用户需要时,生产者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
d 内寄发除 水泥28 d 强度、水泥氯离子扩散系数外的检验结果,并在32 d
内补报28 d 强度、水泥氯离子扩散系数
检验结果。
8.5.1
交货时海工硅酸盐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
GB/T 31289—2014
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
8.5.2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
样方法按GB/T12573 进行,取样数量为25 kg,缩分为二等份。
一份由卖方保存40 d,另一份由买方按
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在40 d
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
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水泥安定性仲裁检验
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 d 内完成。
8.5.3
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取样,
双方共同签封后由卖方保存90 d,或认可卖方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90 d
的同编号水泥的封存样。
在90 d
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
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海工硅酸盐水泥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
kg,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 机抽取20袋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少于1000
kg。 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质
量要求,应符合上述规定。海工硅酸盐水泥的水泥包装袋应符合GB 9774
的规定。
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
(QS)
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包装袋两侧采用蓝色印刷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
散装发运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海工硅酸盐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在贮运中避免
混杂。海工硅酸盐水泥使用时注意事项参见附录 A。
GB/T 31289—2014
(资料性附录)
海工硅酸盐水泥使用注意事项
A.1 适用范围
本水泥适用于受到海水侵蚀的海洋建筑工程、内陆地区接触氯盐等配筋混凝土。
A.2 使用注意事项
A.2.1 海工硅酸盐水泥不得与其他品种水泥混合使用。
A.2.2
采用海工硅酸盐水泥配置混凝土时,不宜在现场掺加细磨矿物掺合料。
A.2.3 全年气温较高地区宜选用32.5L 、32.5
等级海工硅酸盐水泥,气温较低地区或配制高强度混凝土
时宜选用42.5等级海工硅酸盐水泥。
A.2.4 海工硅酸盐水泥配置的混凝土,施工后需保持7d 以上的湿气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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